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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办理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的温馨提示

发布时间:2024-03-15 阅读量:

全体教职工:

根据国家税务总局《关于办理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》,办理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工作温馨提示如下:

1.办理时间:2024年3月1日至6月30日。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纳税人在3月1日前离境的,可以在离境前办理。建议在4月30日之前完成汇算清缴工作,以便特殊情况有充足时间沟通处理。请符合汇算条件的教职工及时进行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。

如果您想在3月1日-20日期间办理,需要在2月21日后通过线上预约,然后才能在汇算初期办。3月21日至6月30日期间任意时间,无需预约可以直接办理,请合理安排时间。

2.办理途径:个人手机下载“个人所得税”APP,并用身份证号注册登录。

也可关注“信阳学院财务处微信公众号”或者登录“财务处网站”,详细了解《2024度个税汇算清缴自行申报操作流程及注意事项!》,或者咨询国家纳税服务热线12366。我校财务处教职工竭诚为您服务。服务热线:0376-3011821。